您好!因为太阳能坏了,水流了三个多月,物业都没有人去检查,由此产生的水费物业要求自已承担一半的水费,合理吗?
回答数:39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并对业主因使用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产生的损害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太阳能损坏导致水流持续时间较长,那么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由于维修延误导致的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这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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