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了过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过付款还退还给被告吗
2025-10-14 15:37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当法院收到过付款,并且对方不同意调解,这通常意味着诉讼已经开始或正在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这意味着,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或者直接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争议。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将过付款退还给被告,取决于法院的最终裁决结果以及调解的结果。如果双方能够就争议达成一致,调解成功并得到了法院的认可,那么过付款可能需要退还给被告。然而,如果调解未果,法院可能会裁定按照原状执行,即过付款仍然属于原告,由其自行处置。 总之,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以做出最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