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不是违法行为
2019-09-07 11:39《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 (二)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查封; (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法律,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2、《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不用书面通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予以驳回;逾期不改正的。 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