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三年级女生熊某,未交语文作业,在课堂上被教师周某罚站。上课时,周老师又发现熊与后座的同学争吵,便上去打了熊一巴掌。熊与老师辩解时,脸上又被打了一拳,并被拽到教室外,不让其听课。放学后,熊某将在校被罚、被打之事告诉家人。熊父与熊的姨母当晚就找到周老师家,责问他为什么体罚和殴打学生。双方话不投机厮打起来,最后周被打倒在地。在这起事件中,学生熊某和教师周某均不同程度地受了伤。学生为轻微伤乙级,教师为轻微伤甲级。处理:事件发生后,熊父所在单位和学校领导多次对熊父和周某进行教育。熊父认识到,作为家长,将老师周某打伤是错误的,同意作适当赔偿。但他提出周某打伤自己的孩子,也应赔偿医药费。这个案件涉及了
2022-05-26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