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司打借款人联系人骚扰电话违法吗?
2025-06-16 06:41催收公司为了达到其目的,在未征得被催收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拨打被催收人的手机进行骚扰。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6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因此,催收公司未经被催收人同意擅自拨打其联系人的电话,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对于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催收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有可能触犯刑法。 总之,催收公司未经被催收人同意擅自拨打其联系人的电话,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被催收人在接到此类电话时也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