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家车主,前段时间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电动车负主要责任,有两名伤者,一个60左右的老人和三岁的小孩,老人撞伤到肺部,小孩上嘴唇皮外伤,住院期间我垫付了一万多的医药费,现在伤者出院了,住院发票不给我,还要求我额外支付5万的赔偿金。请问我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垫付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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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相应的保单,具体去联系保险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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