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与**装饰签订装修合同,后发生如下问题:1,合同中明确装修时间为3个月,因装修公司原因造成延期,装修公司赔付客户延期赔付款,5月开工10月完工,延期2个月,已过7个多月,至今未赔付。沟通多次,故意拖拉,就是不赔款。2,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未做,包括卫生间防水及全屋地固,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或者要求返工按合同规定的重做?3,因存在未按装修合同施工,缺项,所以一直未签收竣工签字,延期违约是否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到他们装修公司进行赔款的那天?因为存在施工问题,又未按协商的赔付及时赔付我,我是不是认定装修一直未完工?要求延期赔付?
2024-10-17 09:12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延期赔付款的问题。如果装修公司确实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装修工作,且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3个月),那么您有权向其索赔延期赔偿金。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并与装修公司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关于未施工项目的赔偿或返工问题。如果您认为装修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施工,导致了某些项目的缺失,如卫生间防水和全屋地固等,您也有权向其索赔相应的损失。同时,由于这些项目是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在未施工的情况下,装修公司应负责修复或重新施工,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 关于未签收竣工签字的问题。如果装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施工并签署竣工文件,这可能意味着工程尚未完全结束。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延长工期直至工程全部完成。此外,如果在未达成一致时,您也可以选择终止合同,这意味着装修工作将不再继续。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有进一步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