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在07年动迁了一套房子,安置对象是她父母,哥哥一家,还有我当初未成年的儿子,现在过去10 年,她要办小产权证,一次性补偿我已经成年的儿子10万元,我儿子能不能要求按照现在的房价七分之一份额补偿,因为当初房子有七个安置对象。
2024-11-16 11:32您提到的情况涉及房产拆迁和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拆迁房屋的安置方式一般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按比例分配房屋权益,且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则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一分”、“二分”等模糊表述,以免引发争议。此外,如果您对补偿金额存在疑义,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具体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