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欠一个人2万块钱 为了还他钱我把一个价值2万块钱的摩托车给他 给了他以后他告我只卖了7000块钱只能抵押7000 然后我以每周100块钱的方式分期还他 然后问他还差多少没还 告我还差7000 然后昨天找到了买那辆车的车商 当时卖了10000块钱 然后我算了算账实际已经还了19331元 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8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与他人协商还款事宜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妥之处。首先,您应该确保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并且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易。其次,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分期还款方案不合理,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依据。 总之,妥善解决债务纠纷需要谨慎行事,避免采取未经深思熟虑的行为。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