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的3月份判决离婚,但是当时对财产没有要求分割,房子是女方结婚之前父母给买的,但是房子的房产证办下来之后,男女双方已经结婚了,登记在当事人女方的名下,现在男方一直主张要分割财产,说因为房产证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要分割,当事人不同意,现在想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争取房子的所有权
2024-08-21 16:2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或继承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则该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所提到的情况下,房屋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证据收集。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婚姻登记证明; -房产证; -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双方的共同生活记录等。 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如果您在离婚时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处理,并且双方都同意将该房产归于女方所有,那么即使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也有可能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签订新的离婚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分割。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诉讼过程顺利进行。 最后,我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