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们离婚有三年了,我们是协商离婚的,说好的一个月给孩子600元生活费,但是快三年了一分没给过,一个男孩子判给男方了,但是一直是我带着的,上幼儿园,小学,现在上二年级了,都是我带的,他们家人也不管,我现在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知能要回来吗?我是净身出户的,所以什么也没有,结婚之后我们按揭了一套房子,所以现在没给孩子剥夺一点我好后悔,律能帮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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