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接的婚,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2014年办理的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我想问,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数:842
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取得的收益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但由于是在2014年办理的房产证,此时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女方,因此该房仍应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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