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一起租赁一个便利店,五十天后甲方退出由乙方来经营,而且账目由甲方来管,等于是合伙经营!资金总数38万其中20万4千是甲方支出,其余17.6万乙方出,中途还了甲方12.4万,还有10万打的欠条。从开始营业支出是201004元。收入是186878元。中间差距14500元其中合伙买手机一人5000元。 房租水电的租金11933元 ,是不是应该对半五十天合伙,这些钱我们应该怎么算。利润啥的,甲方说走的时候没有拿钱走,这个钱应该怎么说?还说钱投在货和烟里而且没有凭证证明钱在哪里?我不知道怎么算这个钱十万还了两万
2025-02-06 04: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混淆之处。首先,关于合伙经营的问题,由于涉及金额较大且存在争议,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合规。 其次,关于房租、水电费用以及未结清款项的处理,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计算租金和水电费。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租金和水电费用,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结算。如果没有支付,需要了解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存在的欠款或费用,如电费差额、物业维修等,以便准确计算。 处理未结清款项。对于未结清的款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该笔款项已计入成本(如进货、存货等),则应在计算利润时扣除。 -如果该笔款项属于投资性质,即为合伙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在分配利润时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处理未结清的现金。对于甲方所说的“十万还了两万”,这可能是指甲方向乙方退还了一部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现金应该作为甲方的财产处理,而不是作为合伙企业的资产。因此,在处理这部分现金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例如确认其是否为甲方个人财产或者通过法院或其他途径确定其归属。 总之,对于这种复杂的财务问题,建议双方尽快沟通,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避免纠纷扩大化。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会计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处理过程中的合法性及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