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离婚案件。5.30日因为我媳妇晚上接听离任领导电话两个小时(领导怕误会分别用两个电话打的,称其中一个号码只给她一人打过,就是怕误会才换号码给她打的),她故意隐瞒,被窝查详单把她给打了,只后在她单位听别人说她不好,我生气的又把她打了,她有身体淤青和挨摔搓破皮的照片为证,第三天我又去她单位问情况她说我去闹事,然后又说我俩在一起五年间打架的事,说我们吵架我动过手,以前是动过,但是他父母知道也原谅了,也没有证据。这次他们起诉我,算家庭暴力吗?法院会判离婚吗,然后就是她是工职,我农民,她要孩子我不给能不能辩护不判离婚或者不给孩子吗。只要不判离婚就有办法,但是他们找了法院院长的关系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妻子可能认为您对她实施了家庭暴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庭认定您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离婚。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做出决定。如果您不想承担孩子的抚养权,请务必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您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法院院长的关系,这并不构成辩护或阻止法院作出最终裁决的理由。最重要的是您需要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