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脚趾骨折需要休养3个月,对方付了医药费用,愿私了赔偿4000。赔偿金额是否合适?
回答数:593
一般对方赔偿是需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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