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房本是父母两个人的名字,不满五年,唯一,已经立遗嘱给我,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人说必须等两个人去世后才给公证,且所有继承人必须到场。问题一:如果其中的一个继承人不到场,不放弃继承,我该怎么办?问题二:现在是否可以办理过户?办理过户采用赠与还是继承费用更少?如果按继承办理,是否等到二位老人去世以后才可办理过户?遗嘱没有公证,能否办理过户?还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问题三:如果继承不行,按赠与需要什么资料和条件?谢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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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做法存在问题,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有权处分,只需要立遗嘱即可,父母双方同意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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