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河南的现嫁到汉中,有一儿一女,女子是他前妻的,结婚没办婚礼也没有彩礼,未添置任何家具家电,双方父母也没见过面,儿子已八岁了,现在面临离婚,请问法律会判给我孩子吗?家产会有我的吗?
2024-08-08 12:1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生活,或者一方有严重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可能分割财产。至于是否给予子女抚养权以及家庭财产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全部收入和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权益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收益。”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有共同财产的话,法院有可能会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八岁,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利益,决定是否将孩子归于你抚养。但请注意,这并不是绝对的,还需要考虑到其他因素,如孩子的成长环境、与谁在一起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等。 最后,如果您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尽早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和策略制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