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单亲妈妈,一个女儿今年三周岁,因为离婚时孩子小没上户口,现在孩子要上学,我想把孩子户口上到我家,可是出生证明上孩子姓名是跟随男方姓的,我想问下上户口时可不可以改成我的姓? PS:2014年10月离婚 离婚时男方没有出任何抚养费 至今也没有看望过孩子
2024-08-28 04:45你好!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应当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同意后,在其常住户口簿上予以更正,并注销原户口。如果女方想把孩子户口上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名字,那么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应该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结婚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户籍信息变更。 此外,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双方已经于2014年10月离婚,且男方未支付抚养费也未探望孩子,因此在更改孩子的姓氏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当地关于儿童监护权的相关规定,确保变更姓名的过程合法合规。 如果孩子确实需要随母亲生活,则建议尽快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为孩子争取合法权益。 在办理户籍变更的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变更姓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流程,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 最后,希望你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