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产下一子,4个月,孩子户口在我户口上,因孩子父亲爱喝酒,有暴力倾后,在我剖腹产第6天,动手打我,当时我报案了,现场也拍照了,后来他母亲找关系,第二天他被放出,事过三月,他于7月24晚,酒后开车,不顾高温天气独自开车带孩子23:50分从湖北上高速到陕西咸阳,当我发现孩子不见,立即求助警察,终于在7月25日早上在咸阳礼泉找到孩子,请问我想让孩子判给我,他出抚养费,我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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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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