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律师您好!我有个复杂的问题想咨询下您!我跟现在的老公没登记结婚生了个儿子,但是这个儿子不是他的是情人的,而且情人也知道是他的儿子,之前情人叫我把儿子带走答应给我老公三万块,也付了一万,后来我又在我婆婆手上把这一万块要回来了,我准备还给情人不想跟他,因为之前也把儿子带走去情人那边呆了两个月,情人也帮孩子买了很多东西包括衣服之类的,你说我现在如果不想跟情人过,把一万块还他,他以后还会来找儿子吗?会不会把儿子要回去?现在孩子已经一周五了。
2024-12-11 20:56你好!关于你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孩子,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子女并非由合法配偶所生育,否则应认定为合法婚姻期间所生子女。因此,在你的情况下,你的儿子应该被视为合法婚生子,并且与你共同生活。如果你决定不再继续与情人交往,你可以选择将这1万元钱退还给对方,但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确保这部分款项已经被正确处理并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同时,建议你在做出决定前考虑清楚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以及是否有必要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