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女儿一人一个,她要小的,但大的还要寄养在女方家里和一次交足到十六岁的抚养费每月1500元,现在想自己带了,并把抚养费拿回来,但女方不肯,请问我有这个权利带回我女儿和拿回抚养费吗?
27天前您有权要求您的女儿将抚养权归还给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且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因此,即使一方同意将抚养权交给对方,另一方仍有权请求将其返还。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执行。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如寻求社会救助或调解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