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亲戚在武汉合买了一套房子,各出资50%。因为他在武汉,我在浙江这边。以后是打算我的一半卖给他,但是现在想再等等,应该会涨。然后他说为了以后卖给他的时候可以少缴税,想在房产证上写他占99%,我占1%。 为了以后避免产生纠纷,我是不是应该和他另立一份字据和合同,表明房子是各一半的。这种字据具有法律效应吗?或者我有出资50%的证明,可以吗?
回答数:525
您好,可以的。但是后期对方不认可,只认房产局的话,就有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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