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职员李某利用学校总务处公章与我方签订合同,我方提供产品给校方,李某签收货物,货物被李某偷偷卖掉,后因没收到货款,经查实学校没有申购计划,学校现在推卸责任,我方现在起诉学校,学校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承担责任,学校应承担多少责任?
2025-03-20 07:09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存在一个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法律责任的问题。首先,关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量度,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学校总务处印章用于签署合同,并且该合同符合合法性和必要性要求,那么学校的行为是有效的,学校应对此负责。 证据链。您提到学校总务处公章用于签署合同,但货物被偷卖的事实并没有得到证明。因此,学校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其对货物丢失负有责任,例如监控录像或第三方证言等。 双方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学校进行协商,了解他们认为自己不承担责任的理由,并试图找到解决方案。如果您坚持要追究学校的责任,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 法律程序。如果学校拒绝承认错误并拒绝赔偿损失,或者您的案件已经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您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