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死的人没有儿女,有个姐姐,妹妹死了,妹妹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吗
2024-11-03 18:3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撞死的人没有子女(即无继承人),且其有姐姐和妹妹,那么妹妹的子女(即弟弟或女儿)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因此,妹妹的儿子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继承权,并代替哥哥或姐姐的身份继承财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有其他直系亲属在场并愿意接受遗产,或者法院可能会考虑到社会公正的原则,允许其他符合条件的近亲(如伯父、叔父等)参与继承。此外,具体到具体的案例中,还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满足法定条件以及如何处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