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信用卡在2016年11月份,被我的朋友借走了,额度是3万5,借走的时候是满额, 当时他说急用钱,我就借给他了,到目前为止,没有逾期,我前几天让他把信用卡还清,我要拿回来,他一直没有还,2017年10月5号,我找到他家里,他给我还了28000,剩下7000让我自己还,我报警了,警察不给立案,让我自己到法院起诉,我想问一下,这个官司我能否打赢,打这个官司,我需要花多少钱?谢谢
2025-01-29 13:46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确实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归还欠款,且存在恶意拖延还款的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其偿还剩余的欠款。如果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警方未予立案处理,您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至于诉讼费用,这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中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费用估计。同时,考虑到时间因素,尽早采取行动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可能会更有利。 请记住,任何法律问题都应该由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指导。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