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债务人欠我四百多万,还了150万。债务人现在没工作,没收入来源,离婚有二个女儿未成年,都跟他。这次动迁拿到一套安置房,是唯一住房,可以执行吗?
2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拆迁补偿款能否被执行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应当通知该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因此,在债务人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法院有权对其执行。 其次,如果债务人在离婚时确实已经丧失了经济能力,并且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那么其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可能会成为执行的对象。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离婚后,如果债务人仍然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其家庭成员也可能不被列为执行对象。 最后,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家庭纠纷,建议您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寻求更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