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别人的搅拌机,论天付钱,用完时告诉了租给我们搅拌机的人让他把搅拌机可以取走了,但是这个人没有取说没时间过段时间,结果拖了一年,然后他让我们把这一年的钱也付给他说我们没通知他,要额我们,起诉我们,我们之间没有合同,都是口头的,请问这钱我们该付吗
2025-08-02 18:15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口头的,并且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 如果您有相关的收据或支付凭证,这些都可以作为支持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据。此外,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提供了任何服务(例如维修、保养等),也可以视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从而构成租赁关系的一部分。 在考虑是否应该向出租人支付款项时,建议您首先收集并整理所有的相关证据。同时,您可以与出租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其他理由拒绝支付租金。如果出租人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者确实无法履行承诺,则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