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员工。公司一开始签订的是4000元+提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写的双休和加班三倍工资,试用期期间,他让员工无偿加班,或者晚上加夜班白天早上休息,不按劳动合同上的时间来,后来他为了逃税把合同重新写了2000元工资,是个新公司还没有发工资现在还没有逃税,只是合同签的2000。我们试用期工资是2000,他过了试用期想重新签订合同,把合同改成2000和单休,之前签订的是双休,但是这样的话我不就相当于试用期廉价劳动力2000元帮他打了一个月工吗,他还想逼我主动辞职,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0-11-1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