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弄了一个假的房产证放在家里,然后偷偷地把房子抵押掉了,我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才发现房产证是假的并且房子被抵押了,因为我们家的房子是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是不是和我没关系?但是我和我女儿我婆婆的户口都在里面,这个房子原本有我婆婆的一半,但是现在已经过户给我丈夫半年了,所以现在房产是他一人的名字,我婆婆过户给他的时候并没有公证。婆婆的那一半还能要回来吗?现在新婚姻法是不是说不管婚前还是婚后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想咨询下,谢谢!
2024-12-01 12:4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使用虚假房产证进行房产交易并导致房产被抵押,则该房产并不属于您,因为其所有权人已不再是您。因此,即使房产证上显示为您的丈夫一人所有,房产也应视为您与丈夫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所有权,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您和您女儿以及您婆婆的户口在房产中的情况不影响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至于房产是否能追回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房产被非法占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产归您所有,并请求返还。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的价值进行鉴定,以确定其实际价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