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朋友去办了分期,用的是我的手机和他的身份证,他一分都没有还,今天收到法院通知让我过去,会不会有我的责任
2024-10-23 03:0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在办理分期时使用了您的手机和身份证作为担保,但没有明确告知是您本人的财产。如果被告方确实欠款未偿还,且您与对方存在关联关系(例如是朋友),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具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要看您是否有过失或者恶意行为导致对方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此外,如果您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也有可能减轻或免除部分责任。 建议您尽快联系银行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