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转零活就业手续怎么办
2019-07-26 15:31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后为员工办理停保手续,并协助员工进行保险转移。 具体如下: 1、要求员工提前三十天(试用期为三天)填写辞职申请书(公司最好统一格式),主管部门批准至离职当日,人事部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交接,最好制定交接清单,结算薪酬,退还领用物品,及财务借款等。深圳地区要求三天内付清离职工资。 2、员工离职后档案资料,包括考勤与工资发放记录,最少保留二年备查。 3.办理员工停保和保险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