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与邻村目前就为一个山岭的归属权闹纠纷,我村拥有县政府1982年发的该山岭的山岭权证,邻村拥有市政府1986年发的山岭权证,请问这个该如何处理?
2024-10-05 19: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在农村地区,人民政府对土地的所有权具有优先地位。 因此,您所在的村有权主张对该山岭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您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确认您的权利,并要求邻村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权利。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例如,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作出裁决。 此外,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历史文件、合同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