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个问题需要帮忙。和老公结婚7年,有个儿子6周岁。明天准备协商离婚。老公有3套安置房,第一套房子结婚后搬进来一起住的,我们住4楼,他爸妈住1楼。去年拿到第三套我们又搬过来,共同付款装修的。房产证也是3套房子就一本,名字是老公和公公的。我们现在离婚我有权利分割吗?
2025-04-20 11:35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已经离婚,并且想要分割这些财产,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们是否还有权要求分割这些财产。 如果您们已经离婚,您有权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后的工资、奖金等婚后取得的财产; 双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婚前或婚后财产(如房屋); 夫妻一方因继承所得的财产; 夫妻双方约定为对方所有的财产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如何分割这些财产可能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财产的价值、各自的贡献程度、孩子的抚养费等因素。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并做出明智的决定。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与前夫协商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用等问题。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