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团公司进行业务工作,公司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六,早八晚五,每周工作时间约48小时,已经超过44小时工作制,并且节假日没有休息,现在申请补偿加班及节假日工作报酬,但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却认定因工作性质无法确认,不予支持,请问是否有问题?
回答数:349
您好,您的工作性质确实难以确认,你们公司有规定多久时间加班吗?或者可以确定自己上班的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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