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西钦州经人介绍去伎一个石头开采,谈好条件于2016年8月19与对对签汀合同并于2o曰交了十五万现金给对方后一直开不了工,后来他们又叫我去另外一个石场又交了十五万又签汀合同,进场请未二十个民工开采,待发把石头开下来后他们设有石头锡售合同,拉不走石头,这一年多每次打电话都十五号,月底能搞好。真至今天一年多沒有见、面电话也不接,造成民工工资及炸材等各项共计近三百万约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做,这种行为是否诈骗,我应该怎么告他们,谢謝
2025-02-22 20:20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诈骗。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并且支付了款项,但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可能涉嫌诈骗。 违约责任。如果您已经支付了款项,但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 诉讼程序。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起诉前,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合同文件、往来邮件等。 民事赔偿请求。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外,您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以弥补因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心理压力和焦虑。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尽快联系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注意保护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