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绍买房,交了三万好处费,没打收据,房子还没开始建,现在房款,不是交房管局,也不交售楼部,我朋友要自己代为转交,以自己的名义打个欠条,感觉不踏实,不想买了,那三万好处费还能要回来吗,由于这房子是贿赂房管局的,就算交了房款,也不给我们任何买房的证明,这完全是朋友在操作,我们没有见过或联系过卖房的人,现在想要回那三万,能要回来吗?
2024-11-12 22:35首先,您应该明确一点,如果您没有与房产开发商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该交易涉及贿赂行为,那么您可能面临的风险较高。然而,如果您的朋友已经完成了支付购房款的行为,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保留证据。确保有书面记录和证人证言来支持您的主张,特别是关于贿赂行为的相关证据。 协商解决。尝试通过直接沟通解决问题,向开发商提出退款的要求。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的复杂性,这种做法可能会比较困难。 寻求法律帮助。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协助分析您的权利和责任。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一定要谨慎行事,避免采取可能导致更严重后果的行动。同时,保护好个人隐私和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