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我公公就因为外遇跟婆婆离婚,五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公公,离婚后公公欠了村里的债,并扔下孩子走了,由于他欠债村里收回了他的土地,我婆婆帮还债后土地给我婆婆种了,几年前突然回来,打官司要回他的土地,我们给了,现在又打官司要那几年的地租
15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离婚协议的效力、子女抚养权和赡养义务的确定、债务清偿与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离婚协议的效力。您提到五岁的孩子由公公抚养,但公公因外遇而与婆婆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公证或者备案才能生效。因此,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得到公正处理,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离婚协议中明确表明孩子由公公抚养,但公公在离婚后离开了家庭,导致孩子无人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归女方(即您婆婆)所有。 债务偿还。如果公公欠债不还,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农村地区,债权人可以请求村委会或其他基层组织协助追讨债务,但需要证明债权关系的存在以及债务的确切数额。此外,如果债务是由公婆共同承担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公婆共同偿还债务。 土地使用。如果公公将土地转让给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这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最好能够找到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