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离婚后,他不给小孩付生活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和他写合同让他以后不认小孩,在法律上会有效吗?而且他也没有工作,法律会强行让他给生活费吗?现在我有两个想法,要不就和我签合同,以后不准他认小孩,要不就交生活费,我这样的想法你能帮到我吗,我的电话是18785160492
1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请求,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性的建议。首先,您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例如,您可以提出让对方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并且在孩子生日或其他重要节日时给予额外的补贴。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家庭法专家来帮助您起草一份书面的协议或调解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支付生活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请确保您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