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去年入职河北冀州中学的私立高中部,当时十月份左右签署了合同,因为学校设立的合同只有三年制别无选择,所以我签署了三年制。并且合同上提出了“干不满一年赔三月工资,干不满两年赔两月工资,干不满三年赔一月工资”。我目前就职不到一年,自上班以来,学校的作息安排和某些制度令我身心俱疲,情绪长时间低迷,上周五于衡水市人民医院精神心理科查出“抑郁”,综合考虑周六提出辞职,于今天周一办公室上班的日子,去到学校办公室办离职手续。结果学校提出需要提前三月提出离职,(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如果现在因病离职,需要赔偿至少三个月全额工资(一万五以上),您看乳房解决?
2022-03-14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