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婚前在杭州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合同等资料上都没写我的名字,最近在办房产证,说是不能给我加上名字,加名字得40万押金,我想问杭州有这个政策么?不加名字万一以后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么
2024-09-01 01:2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登记为共有产权,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对购房款承担了共同还款责任,并且该房产已经取得了所有权证书,那么即使没有将您的名字加入到房产证中,该房产仍然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不同意加名并认为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性原则,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和细节。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