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家的房后有一小块地方,是我们西院的邻居家的,他把房子卖给别人之后留下一小块地,准备卖给我家高价,我家没要,后来他们去了城里不回来了,已有4年,在他卖了房子之后镇里来打房基地说是上了微机,电脑上以没有了他们的名字,这块地归谁呢黄色的是我家,粉色的是他家,您帮我看看
2025-09-18 00:4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如果该邻居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并未办理相关手续,那么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应当归村集体所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土地被村集体收回,也应遵循“物权法定原则”,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或集体组织依法确定并保护。因此,虽然土地可能已被收回,但其性质和用途仍需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建议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寻求专业意见,以便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您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也可以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