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警察能强制执行吗
2019-10-05 06:51噪音的治理涉及到环保、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公安机关尚未装配分贝检测仪器,一般需要协同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对初次受理的高音喇叭噪音扰民行为公安机关会对相应人员进行劝阻或口头警告,对于屡教不改者,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