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孩子爸爸结婚快五年了,生了一个女儿,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是男方家首付20万,我们自己贷了14万,由男方在还,由于他婚后多次对我动手,而且小孩也一直是我一人带,他妈妈出钱给宝宝上学之内的等等,还有我的公积金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吗?可以不给于分割吗?
2025-01-05 05:1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和婚后取得的合法收入、房产、存款等。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且该房屋为共同财产,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孩子的教育费用,如果这些费用是由您一方支付的,并且这部分支出能够证明是用于孩子的教育目的,那么这笔支出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配的。 至于您提到的“我”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则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 最后,请记住,任何涉及法律事务的情况都应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得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