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系案件当事人本人,张女士和男方系同居关系,没有结婚证,有举行仪式,在同居关系期间在农村修建住房一套,一共有三个孩子,老大在男方抚养,剩下两个系双胞胎由女方抚养,现分居两个月左右,主张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想走法律程序。男方家在宣威,沟通律师费3000——5000,具体面议。
2025-12-25 09:32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备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