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爸妈是云浮市农村户口。我大伯和大伯母是珠海市户口。之前大伯尿毒症抢救的时候,需要签那个抢救通知书,我爸签了。大伯死后需要殉葬,但是由于他没有告诉密码,所以需要公证什么的取他账户的3万块钱来办后事。大伯母有精神病,但是能自己煮点粥吃的,不洗澡,一半清醒一半疯,整天胡言乱语。她自己每月有3千块钱退休金。然后需要取钱的时候需要有监护人签名,我爸就在签名了。然后现在大伯母那里的居委会,就说我爸是我大伯母的监护人,叫我们带她回家,不然她在珠海出了什么事,居委会要负责。但是我爸妈都50多了,都老了,还有工作。我想问我们能不能不带她回家。我们之间几十年没往来过。想请个护工在珠海照顾她。
2024-12-28 03:4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父母可能面临一些复杂的情况。首先,关于大伯和大伯母的赡养问题,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大伯去世后的财务处理问题,并且得到了公证处的确认。然而,大伯母的状况确实令人担忧,她可能存在精神健康问题,这可能会影响她的行为和决策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和支持,以便为大伯母提供适当的照料和治疗。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居委会要求您们将大伯母带回珠海”的情况,您应该注意的是,这可能涉及到社区管理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或者需要得到更多的支持和理解,请及时与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相关政府部门联系,表达您的意见并寻求解决办法。 最后,考虑到您的年龄和职业背景,建议您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护理员来照顾大伯母,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她的生活需求,同时也可以减轻您和家人的负担。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咨询相关的服务和资源,以获得更好的帮助。 总之,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原则,同时也要尊重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些事情,让大伯母的生活更加舒适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