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结婚时没领结婚证,现在我们协议离婚,他给我打二百万借条做补偿,我拿着借条可以要回钱吗?
2026-03-09 11:5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行为应当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并且其中一方同意以财产或其他形式进行赔偿,则该协议可能对其他未参与协议的一方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足够的经济补偿,并且对方也愿意接受这个数额,那么您可以考虑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款项。然而,由于涉及到具体的财务细节,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详细记录所有相关事项,以便于将来处理争议。 请注意,最终是否能够收回这笔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