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同居5年,今年9月份才领证的,2016年我们还没领证,一起卖房了,首府一起付的,但房子在我老公名下,现在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离婚,我能分到那房子吗拉萨律师央金
2025-04-05 13:1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且房产是在你们结婚后购买或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该房产登记在您丈夫的名下,则该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分割方式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房产的价值、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程度、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因素。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性,避免因为离婚而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