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后4个月!前夫把协议中归他所有的车送给我了,原来名字就是我的一直没改呢,想问他就手写的字条签字盖章了!能受法律保护吗?用不用公正!谢谢
2024-07-08 15:5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前夫自愿将车辆赠与给您,并且有书面的字条作为证明,其中包含了他的签字和盖章,那么这份字条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效力的。它能够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和双方的意愿。 不过,为了确保这份赠与的法律效力更加稳固,建议您尽快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将车辆的所有权从您前夫名下转移到您名下。过户手续是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法定程序,能够明确车辆的所有权归属。 至于是否需要公证,公证并非赠与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公证可以增加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条件允许,办理公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总的来说,手写的字条签字盖章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但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建议尽快办理车辆过户,并考虑是否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