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夫妻之间,虽然还有夫妻之名,但其实夫妻间的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那么双方在外面欠下的债务还属于共同债务吗?另一方有没有义务一起偿还呢?
2024-11-16 10:49你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是基于共同生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或“名存实亡”,仍然存在一些共同债务。这些共同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且一方如果未能按照协议履行还款责任,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其还款。 然而,具体到你提到的外债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而言,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债务应当视为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债务是在婚前个人债务或者离婚时已知对方负债的情况下产生的。此外,还需要考虑外债的具体性质(例如,是否为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所产生),以及债权人是否有权利追讨债务等。 总之,关于外债的问题,建议你在处理之前先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