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8年多,累计加班工时超过1000小时(有SAP系统记录证明),虽然公司允许使用这个加班工时以倒休的方式存在(也就是请假的时候,在倒休里扣除请假的时间)。但现在我要是自己提出离职申请的话,单方面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以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来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吗?(也就是俗称的N+1)。另外,我的1000多小时的加班时长,是不是也能同时要求公司补发?不管能否,请麻烦详细告知理由。
回答数:786
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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